【2023年】辽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

十三、免费医学定向生招生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省编委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我省继续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简称免费医学定向生)工作,重点为我省农村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

十四、体育类、艺术类院校(专业)招生

1.体育专业考试委托沈阳体育学院负责实施,体育类院校(专业)招生工作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3〕5 号)执行。

2.艺术类院校(专业)招生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2〕57号)执行。

十五、香港、澳门高校招生

香港、澳门地区高校在我省招生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特区有关高等学校在内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自费生的通知》(教学厅〔2011〕4号)执行。

十六、其他类型招生

军队院校招生、公安院校及部分政法院校招生、地方普通高校定向培养军士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高等学校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少年班、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教育部强基计划、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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